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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应修改有关陪审团的规定,让成员可以公布对案件的看法

原始发布日期: 2018-02-15    发布者:虫子

           



原住民青年人科尔顿·布谢(Colten Boushie)在萨斯克彻温农场被枪打死后,陪审团最后免去了开枪者杰拉尔德·斯坦利(Gerald Stanley)的二级谋杀指控,原因至今是一个谜。

这一判决引发了广泛的愤怒和呼吁司法改革的呼声,许多加拿大人想知道陪审团是如何得出结论的。

但根据“刑法”第649条,在加拿大,法律禁止陪审员就其审理或判决理由发表公开评论。违反这项法律规定可被判处六个月监禁或罚款5,000加元, 也可以既监禁又罚款。



多伦多的一位律师阿兰·鲁本(Allan Rouben)认为,现在是时候改变加拿大法律,允许陪审员发声了。

他在文章中说:“我认为陪审团制度非常重要,我们需要对我们的机构充满信心,并且陪审团与媒体的沟通将会促进增强对陪审团制度的信心。“

鲁本提到美国允许陪审员可以在裁决后自由地向新闻界发表言论。“它可以帮助公众理解为什么做出了如此判决,这也可以部分消除有时人们认为陪审团的裁决不合理或不正当的疑惑”。

加拿大不允许公布陪审团讨论情况的理由按大法官露易丝·阿尔布尔(Louise Arbour)的说法,是“提倡坦率和真诚的辩论,陪审员应该可以自由地探索所有推理的途径,而不用担心遭受公众嘲笑、蔑视或仇恨。持有少数派观点的陪审员也不会因担心被披露而退缩”。

鲁本同意最高法院的理由是“令人信服的”,但认为这些条款“过于宽泛”。有时需要让公众更好地理解陪审团的判决是如何达成的。

根据加拿大现行法律,如果法官认为有必要,可酌情决定禁止公布陪审员的身份,以避免他们面临遭受恐吓或骚扰的风险。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教授尤金·福洛克(Eugene Volokh)表示,陪审团裁决一直存在公众反感的风险,但这不应该成为限制言论自由的理由。允许陪审员发言的另一个原因是,司法程序被视为一个政府程序,所以它应该是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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