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省少女诱奸姑父 姑父被判四年
原始发布日期: 2018-07-26 发布者:虫子字变大 字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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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省南部一名16岁少女主动与其姑父发生性关系,其姑父被告上了法庭。法官最初裁定其姑父无罪释放,后来改为两年刑期,监外执行。然而,上诉法庭今天宣布,其姑父必须服刑4年。
阿尔伯塔省上诉法院
为了保护未成年少女,犯罪人的姓名等信息没有公布。上诉法庭只所以要对犯罪人处以4年监禁,是要传递这样的信息:监护人要对未成年人负责,尽管是未成年人主动发生的性关系,仍属性侵犯。
2013年,犯罪人妻子的侄女来与他们一起住。有一天,犯罪人在家与这名16岁“爱惹麻烦、叛逆”的少女发生性关系时,被其妻子发现。这名少女到警察局报了案,指控犯罪人性侵犯她。
调查和审理发现,这名少女是主动要求与犯罪人发生关系,并表现得咄咄逼人( aggressive)。法官认为,犯罪人对于少女来说不是监护人,所以裁定他无罪。
但诉法庭认为,少女对于犯罪人和犯罪人的妻子都有依赖关系,所以,他们都对少女负有监护人的责任。上诉法庭责成法官重判。后来,法官对犯罪人处以了两年的有条件刑期,也就是说,犯罪人可以在家服刑。
但今天上诉法庭宣布,犯罪人须在狱中服刑四年,并令犯罪人在72小时内也就是周五前到卡城监禁中心(Calgary Remand Centre)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