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爱城网
爱城网

爱城网

埃德蒙顿中文网

埃德蒙頓門戶網站
新闻» 加国新闻
埃德蒙顿中文网 埃德蒙顿中文网

社交媒体羞辱女权分子 男子脱罪

原始发布日期: 2016-01-24    发布者:李方

           



男子埃利奥特周五在多伦多法庭外面留影。(加新社)

(多伦多22日加新社电)加拿大首宗牵涉推特(Twitter)网站的刑事骚扰罪案,法官裁定男事主罪名不成立。

法官说,男子在社交媒体羞辱女权分子,不至于威胁她们的人身安全。男子的支持者说,法官裁定他罪名不成立,是言论自由胜利。反对者则说,法庭为网上人身攻击开绿灯。

多伦多法庭周五判决,男子埃利奥特(Gregory Alan Elliott)的所有控罪不成立,庭上旁听者窃窃私语。

埃利奥特用推特网站,与两名停唴分子格思理(Stephanie Guthrie)和赖利(Heather Reilly)沟通,经常羞辱她们。

裁决的重点在于推特与言论自由本质,网民在网上纷纷讨论判词,正反两方激辩裁决的影响。

埃利奥特是平面设计员,有4个孩子,他与女权活跃分子推文往来数月,在2012年11月被捕。

两名女子在审讯期间作证,指她们已堵塞埃利奥特的帐户,但他还是留意她们的动态,透过社交媒体追踪她们。

他不断联系她们,有时透过主题标签,找到两人参与的群组。

安省法官纳赞(Brent Knazan)指出,「毫无疑问」,不管埃利奥特的信息数量、内容,他有骚扰格思理和赖利,但没达到定罪的法律门槛。

检察官必须证明,被告蓄意和任意骚扰他人,足以引起当事人恐慌,担心自身安全,法庭才能判罪。

纳赞指出,埃利奥特推文不含任何「暴力或色情性质」,没表明他有意伤害两名女子,因此她们没理由担心。

不过,法官也承认,埃利奥特的文字有时略嫌粗鄙。

加拿大公民自由联会(Canadian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兹贝尔(Cara Zwibel)评论法庭裁决:「这是重大裁决,因为法官花了一些时间斟酌言论自由,考虑人们如何在推特网站沟通,它的影响或有何影响。但这宗案件要考虑很多上下文义、事实,具体证据。」
埃德蒙顿中文网 埃德蒙顿中文网 前一篇:安省2学院沙特分校只收男生
后一篇:受伤汉倒卧冰雪 送院不治 多伦多

编辑注:新闻主要来自于摘录和编译。我们尽量给读者提供全面的信息。新闻并不反映本网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