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局须在3月31日前,就《10号法案》要求,按指引制订有关跨性别及同性恋学童的政策。网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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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长希望明文规定,如果学生在性向有任何挣扎需要学校协助,甚至参与反欺凌群组,家长先得到通知,以便支援子女。网上图片
迪林保认为,学生性取向的相关权利,不应凌驾一切。网上图片 图文:本报记者郭康立
由亚省教育厅向全省教育局发出、尊重不同性取向者的指引,教局制订政策的限期,于3月31日届满。虽然支持性小众一方认同有关指引保护跨性别或同性恋学童,但至少两个不同的群体,认为该指引仍有不足之处。
亚省民间组织Parents for Choice in Education(下简称PCE),一直收集请愿签名,期望省府正视这项知情权议题。该组织的总干事迪林保(Donna Trimble)强调,只要求“家长有知情权的保证”,无意阻挠诸如成立同志与非同志联盟(GSA)等反欺凌的组织。
迪林保重申,不欲学生因性向或任何困惑,在家里及外面过著双面人的生活:“PCE希望有明文规定,如果学生在性向有任何挣扎需要学校协助,甚至参与反欺凌群组,家长应该先得到学校通知,以便家长支援子女。假如认为通知家长会危害学生,学校须向外寻求例如省府社福部门或警方协助,而非闭门辅导。”
迪林保又表示,政府官员口头保证无意削弱家长参与子女在校生活的权利,但她认为,把条文明确化较有保障。
争取重新制订法案及指引
PCE认为,无论是指引或是去年通过的《10号法案》,均无视家长知情权的重要,因此期望省府修订甚至重新制订法案及指引。
亚省教育厅长艾根(David Eggen)今年初发出的指引《Guidelines for Best Practices》,要求各教育局草拟保障不同性取向人士的政策,其中最大改变是,给予学生更大的权利表达性取向,当中包括选择更衣室、厕所等,又建议学校对这些设施改用较中性的称呼;各教育局反应不一,家长则正反立场都有。
育有3个子女的迪林保认为,学生性取向的相关权利不应凌驾一切。她说:“为何只有这范畴家长蒙在鼓里?尤其关乎子女可能产生自杀念头,家长争取知情权绝非过分要求。”
有教会人士期望介入制订政策
本省另有群体,针对指引及教育局制订的政策,期望可以介入。
华裔家长潘女士(Amy)在自己所属教会签署请愿信,希望能在卡加利公校教育局发声,表达立场。三个儿子已完成中学的Amy说:“身为家长,我觉得指引给予小孩的自由,已到了一个不受监管地步。”
Amy续说:“我相信多数人同意男女有别的观念,有少数人不同意的,这是他们的自由。我不反对他们,但请别混淆我(信奉)的观念。”
亚省跨性别平权协会(Trans Equality Society of Alberta,下简称TESA)会长布特文(Jan Buterman)却指出,亚省性取向人士面对的问题一直存在。他说:“指引正视有关问题,使LGBTQ在教育范畴里,再不处于没有受到保护的境地(unprotected ground)。”
指引本身无法律约束力,但布特文指出,指引背后的《亚省人权法》中,明确纳入性取向不同者均受保护的条文,受法律保障。他相信,指引而衍生的合理政策,有助保障跨性别或同性恋等学生,在反对跨性别教育局辖下的学校,受到保护。
潘女士对此有所保留:“我希望(指引)保护所有人,而非维护某一群人。不少人为求政治正确,不得不同意,但有争议的应该讨论,寻找彼此接纳的方案,不该太草率。”
平权协会称家长误会指引内容
潘女士参与的签名请愿,教会只是其中一个参与单位。据暸解,该请愿信已成功收集到逾3千个签名,仅属她教会就有约410人。亚省《学校法》列明,如果就一议题收集到超过2千个签名,牵涉的教育局须为相关事宜于21日内召开公开会议,让家长介入。
不过,这请愿的具体诉求仍未清晰。有签名者较关注坊间流传“学生任意入男女厕所”、“不许家长使用父母字眼”等,但亚省指引提及的并非如此(详另文);主流人士不清楚法案、指引及教育局正草拟的政策的关联,亦大有人在。
布特文批评部分家长误会指引内容,令人沮丧:“很不幸,当省府(前朝及现届)明确界定性取向范畴,教育局拨资源及由专家处理时,有家长认定指引是坏东西。”南亚省列必殊教育局(51区),上周也收到逾2,000家长签名。该局的政策草案列明保障性小众,但家长忧虑政策忽视家长的知情及保护子女的权利,诉求跟PCE类似。
PCE的迪林保就认为,各界协商更为可取,并说:“政府不应只听取单方极端意见,令到本意共融变成分化。” (星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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