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父母爱被分薄 7岁女伤害男婴
原始发布日期: 2016-04-10 发布者:李方字变大 字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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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蒙顿一对夫妇被控虐待10周大的儿子,但法庭周五决定将检控暂停,延缓处理。因为新证据涌现,显示动手施袭者,是男婴的7岁姐姐。
法庭为保护受害者身分,颁布报道禁令,其36岁父亲与27岁母亲的身分不得公开。他们被控严重攻击、刑事疏忽造成身体伤害、未能提供生命必需的罪名。 然而,检控官史密斯(Breena Smith)周五告诉法庭,她不再呈递更多证据,并提出暂停对两名被告的所有检控程序。 本案周一开庭后,法庭获悉,证据显示,该名男婴蒙受8处肋骨骨折、1处锁骨骨折、1处小腿骨骨折,以及1处可能的颅骨骨折伤害,与同龄婴儿相比,其体重过轻。 但在周二,该男婴的姐姐作证说,她故意伤害弟弟,她称自己抱起婴儿、紧紧挤压他。该小女孩现年8岁,案发时7岁。她告诉法庭,她不被允许抱起弟弟,但趁人不注意时,她会这样做。 她被提示说,她应该不是真正想伤害弟弟,但女孩两次重复称:「我确实想伤害他。」 小女孩还作证说,她不想有个小弟弟,希望自己是父母唯一的孩子。她说,弟弟的哭声很烦人。依照法律,12岁以下的儿童不可以被检控。 法庭暂停对其父母的指控后,辩护律师迪普伊(D'Arcy DePoe)说,女孩的证词揭示,男婴出生后,便受到他姐姐的「长期粗暴对待」,这「符合」男婴身体上发现的伤势。 暂缓程序使得检控官有一年时间,若发现新证据,可恢复指控。然而,这不经常发生。 放射科医生休格斯(Dr. William Sugars)早前作证说,他查看该名婴儿的X光片后,发现多处骨折,他确定,这是非意外创伤。 (明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