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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迁出集体宿舍 李伟光获准过独立生活

原始发布日期: 2016-02-26    发布者:李方

           

(温尼辟25日加新社电)刑事法例检讨委员会周四宣布最新裁决,灰狗巴士斩头案凶手李伟光(Vince Li)获准独立生活。

刑事法例检讨委员批准一项计划,准许华裔李伟光在适当时候迁出集体宿舍。

李伟光已易名贝克(Will Baker),他在2008年7月犯案,在横加公路一辆灰狗巴士上杀死邻座乘客麦克莱恩(Tim McLean),当时巴士途经缅尼托巴省波蒂其拉普雷里(Portage la Prairie)一带。

法庭裁定李伟光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因为他有精神分裂症。

刑事法例检讨委员会每年检讨李伟光的档案,现在裁定他能迁出自住。他要有一份最新评估报告,附录入住社区的条件。

李伟光初时在塞尔科克精神病院(Selkirk Mental Health Centre)设防区囚禁,刑事法例检讨委员会几乎每年批准他更大自由度。

他的医疗团队申请更多自由,医护人员说他是模范病人,明了自己需要不断服用抗精神病药物。

就算独立生活,李伟光仍需遵守多项条件,包括每日监视、定期向医护人员报到、随机药物检测。案发前,李伟光坐在22岁嘉年华会年轻职员麦克莱恩旁边,麦克莱恩向他微笑、打招呼问好。

李伟光说,他听到神的声音,衪差遣他杀死麦克莱恩,否则「立即没命」。他用刀刺杀麦克莱恩,受害人反抗,但难逃一劫。

同车乘客逃出巴士,李伟光砍杀麦克莱恩,并且分尸,后来被捕。去年,他获准离开医院,转入集体宿舍。

李伟光的支持者说,他和其他人不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理应获得新生及自由权利。但反对者,包括多名政客和麦克莱恩的母亲,不赞成委员会批准李伟光更大自由。
(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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